各位入围体检考生:
根据2020年温州市市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,定于2020年9月3日-4日统一组织体检。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,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中,统一参加体检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,按时参加体检,谢绝家属陪同。不按时到指定集中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,如遇其他特殊重要原因不能参加体检,必须提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报告并经同意后另行安排体检,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体检。
2、体检标准:报考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按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执行,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。其他职位按公告规定执行(体检标准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)。
3、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(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),要求字迹清楚,无涂改,病史部分要如实、逐项填齐,不能遗漏。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4、体检费350元,由考生自理,请考生带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。
5、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6、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。
7、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凭医生证明,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8、对心率、视力、听力、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可当场向体检实施机关申请复检,经同意后安排当日复检;对边缘性心脏杂音、病理性心电图、病理性杂音、频发早搏(心电图证实)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可当场向体检实施机关申请复检,经同意后安排当场复检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。
9、考生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,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。
10、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。
11、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,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、检验项目。
12、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,不得擅自离开。体检结束后,请即开通手机,以便联系。
13、考生应认真阅读《2020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事项通告》、《2020年温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》,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14、参加体检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,除身份确认、体检检查、用餐等需摘除口罩以外,应全程佩戴,做好个人防护。
15、待体检全部完成后,招录机关将按照招考公告规定,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。
考生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表
考生类型 |
体检集中时间 |
体检集中地点 |
报考市公安局(含鹿城区、龙湾区、365体育官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)、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考生 |
9月3日(周四) 上午6:30 |
温州市人民大会堂对面(绣山路市行政中心2-3号岗亭之间) |
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|
9月3日(周四) 上午6:30 |
|
市级机关考生(除报考公安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考生) |
9月4日(周五) 上午6:30 |
温州市公务员局
2020年9月1日